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作如下安排:
一、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姜学勤
成员:吴智勇、贾廷秀、陈松林、涂江波、马小佼、黄晓云、张莉、魏强、肖慧、张小芳
二、推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推荐回避原则,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把握推荐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
三、推免对象和名额
1、推免生对象:思想政治教育本科2021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2、推免生名额 共4名
(1)普通优秀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共2名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学科教学(思政),(2名,计划单列)
四、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2、类别条件:
(1)普通优秀推免生
第一至五学期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710分制)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按《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执行(见附件第一条“重要成果”);
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3)硕师计划
第一至五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五、考核办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 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学业成绩为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学业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见附件),奖励分为各项奖励分之和。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报名之日止所获得的荣誉或者完成的成果。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者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者破格推荐。具体按《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执行(见附件)。
六、材料审核
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对申请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的学生,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者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者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者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类证明及教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工作安排及要求说明
1.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9月22日 |
下达推免通知、公示推免计划 |
教务处 |
2 |
9月22日 |
制定学院(部)推免各推荐学院(部)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推免生工作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予以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
各学院(部) |
3 |
9月22—23日上午 |
宣传动员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各推荐学院(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学院(部) |
4 |
9月22-24日上午 |
各推荐单位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2天。 |
学院(部)、学工部、人文社科处、团委、科技处、教务处 |
5 |
9月23-25日上午 |
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
学院(部) |
6 |
9月24-10月8日 |
汇总推免名单,复审推免资格、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推免名单 |
教务处 |
7 |
10月8日 |
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省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
研究生院 |
2.“硕师计划”相关说明
(1)培养和服务方式
①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中小学任教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与学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时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3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2)双选招聘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级教育政策部门用人学校与拟录取“硕师计划”研究生的供需见面会,按照正式教师聘用程序进行考核和面试,签订《教师聘用合同》,保障“硕师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内的在职教师待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录取
与“硕师计划”服务区县、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拟录取研究生参加培养学校组织的复试(含面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
(4)履约服务与入学
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1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任教服务同时开始在职学习,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通过每年年度考核者,于2024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与学校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可不转户口、档案,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任教未满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相关要求
(1)推荐回避。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材料报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院(见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
①普通优秀推免生申请者填写《长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者填写《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申请表》,硕师计划申请者填写《长江大学免试推荐农村学校师资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所有申报者填写《长江大学2021届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②成绩单电子版。推免生成绩单电子版,单独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例:110101199907013456_张三.pdf)。
③奖励证明(奖励证书、科研材料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交至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教学办(文科楼1128),联系人:张小芳:18986668002
八、管理与监督
根据规定,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未参加规定程序视为弃权,后期选拔不再考虑。
对推免过程中有论文(文章)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级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提供虚假材料;
受到纪律处分;
学位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大信息;
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选拔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院受理申请人申诉电话:吴智勇(0716-8060275),马小佼(0716-8062148)
学校受理考生申诉电话:学校纪委(0716-8060993),研究生院(0716-8060564)
学校受诉邮箱:jwxfk@yangtzeu.edu.cn,cdyanz@126.com
七、其他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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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